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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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就是遵守社会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社会的规范和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而存在的。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工作单位,都有一定的规矩要求我们遵守。遵纪,首先是守纪律,不违反一定的纪律和规定。在家庭中,我们要遵循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尊重父母、关心亲人;在学校中,我们要认真听讲,遵守校规校纪;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做到忠诚、勤奋、尽责。
守法,就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律是国家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是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作为公民,我们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去遵守法律。每个人都应该明白,法律是公平的,它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限制了我们的不当行为。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只要违反了法律,都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不得触犯法律红线。
遵纪守法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意识,更是一种道德操守。作为一个公民,遵纪守法是我们应有的道德要求。当我们做到遵纪守法的时候,我们不仅仅是在遵守法律的规定,更是在践行公民的道德责任。遵纪守法是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有的素质,是我们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遵纪守法不仅关乎个人,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一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后果,也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一个学校、一个工作单位、一个社会,如果大家都能够遵纪守法,那么就能够形成良好的风气,推动社会的蓬勃发展。正所谓“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够构建一个和谐、法治的社会。
遵纪守法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态度。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醒,自觉抵制诱惑,不为私利而破坏法律法规的红线。我们不仅要守好自己,还要积极宣传遵纪守法的理念,引导他人一起遵纪守法。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践行遵纪守法,才能够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践行的基本原则。它不仅是社会文明的表现,更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遵纪守法,意味着我们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要敬畏法律、敬畏规范。只有遵纪守法,我们才能够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