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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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法律思想的核心观点是“知行合一”,强调道德自觉和自律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人应当通过内心的觉醒和自我教育来实现道德的修养,而不是依赖外部的规则和惩罚。这种法律思想体现了王阳明对个体内在力量的高度认可,以及对人性善良的坚定信念。
王阳明的法律思想对于社会的影响和意义不容忽视。他主张法律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单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权威。他认为,法律应该是人民内心道德自觉的外在体现,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工具。这种观点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极具革命性,对于中国传统社会中对权力的过度傲慢和对人民的压抑,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积极主动的思考途径。
王阳明的法律思想也受到了许多后世学者的追随和进一步发展。他们将王阳明的法律思想与现代法学相结合,形成了新的独特的法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强调法律的人文关怀与社会效益,倡导以人为本的法治观念,强化了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
王阳明法律思想的魅力在于它的普世性和深层触动。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人们都在追求一个公平、正义和和谐的社会,而王阳明的法律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独特的探索之道。它告诉我们,法律不只是一种工具和约束,更是一种内心的觉醒和自我教育。
王阳明的法律思想也具有强烈的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他关注人民的福祉和社会的进步,主张让法律服务于人民,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他的这种思想精神正是当今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它提醒我们,法律不应仅仅专注于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应致力于预防和纠正社会问题的根源。
总的来说,王阳明法律思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令人瞩目。它通过对人性善良的坚信和对个体内在力量的认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积极主动的法治思维。王阳明的法律思想强调道德自觉和内心觉醒的重要性,强调法律应该为人民服务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这种思想精神对于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