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重大人生启示录》如何阅读更多文字?请点击:https://www.anxltklyy.com/rensheng/zhongdarenshengqishilu/149230.html
儒家尊重人的本质尊严,追求和谐与平衡。法律儒家化的第一步,是注重人的关怀。法律制度的本意是为了保护人的权益和尊严,然而,在现实中,法律常常被人们当作一种工具,用来达成私利。法律儒家化要强调的是,法律不能仅仅是制度的堆砌,而应该是一种温暖的关怀。我们可以借鉴儒家的“仁爱之心”,将法律融入到人的情感关怀之中,使法律更具人性化、关怀和尊重。
其次,法律儒家化需要注重家庭责任的引导。儒家注重家庭伦理,提倡孝道、悌道等家庭美德。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关系变得复杂多样,家庭责任也随之模糊。法律儒家化的理念应尝试将儒家的家庭价值观念融入到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中,引导人们履行好家庭责任,培养家庭和睦、和谐的社会氛围。通过法律引导家庭责任,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使家庭成为培养良好公民的基本单位。
法律儒家化还应注重道德的引导。儒家注重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强调个人的自律和自觉。然而,在现实中,法律常常成为一种约束,而不是引导。法律儒家化要将法律作为道德的引导者,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自觉机制。通过法律的引导,可以培养人们遵守社会诚信、尊重他人、以诚待人的价值观念,使人与人之间彼此尊重、友善相待。
此外,法律儒家化需要注重教育的重要性。儒家强调教育的作用,认为教育是人的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儒家的教育理念,将法律教育融入到人们的教育过程中,使每个人都具备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通过法律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法律儒家化是一种重塑法律本质、弘扬传统文化的尝试。它关注人的本质尊严、家庭责任、道德引导以及教育的重要性,使法律更加温暖、协调和人性化。只有将法律儒家化的理念落到实处,用人文主义的精神塑造法律的形象,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