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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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萨维尼对于法律的理解可谓独辟蹊径。他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或者一套规则,而是一种文化和社会的心理构建。他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普及性,认为法律应该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保护和公正的待遇。他呼吁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使其更具人文关怀,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和公平的实现。
其次,萨维尼对于法律的解释和判断非常注重情境和实际情况的考量。他主张法律应该以人为本,而不是机械地套用规则。他认为每个案件都应该根据其特定情况来进行判断,法官应当根据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做出公正的决策。萨维尼的这种实践主义的法学观念,为后来的判断性理论和实证法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同时,萨维尼强调法律和公平正义的紧密关联。他认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和公共利益。他批判了那些剥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和规则,并呼吁要根据道义和良心做出判断。他的这种公平正义观念,为后来人权法和社会公正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此外,萨维尼还对法学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主张法学教育应该立足于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他强调严谨和准确的法学研究方法,以及法律的历史和哲学背景的学习。他的这种教育理念,为现代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
萨维尼的法律思想在其所处的时代具有深远的影响力,他的思想贯穿于社会公正和人道关怀的精神。他的法学观念为现代法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激发了无数法学家对法律本质和法律正义的思考。因此,继承和发扬萨维尼的法律思想,不仅仅是对他的致敬,更是对法学和社会公正的追求的一种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