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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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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理论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4-05-08 0次阅读

一、请求权基础理论概述

请求权基础理论作为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规范。它旨在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请求权基础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请求权基础理论进行详细阐述。

二、请求权的性质与功能

1. 请求权的性质

请求权作为一种权利,具有以下性质: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具有平等性,即权利人和义务人在权利义务关系中地位平等;请求权具有可放弃性,权利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放弃自己的请求权。

2. 请求权的功能

请求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二是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权利义务关系,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三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使权利人在遭受损害时能够得到公正的补偿。

三、请求权的种类与构成要件

1. 请求权的种类

根据请求权的性质和功能,可以将请求权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债权请求权,即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二是物权请求权,即权利人要求义务人返还原物或排除妨碍的权利;三是人格权请求权,即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名誉的权利;四是知识产权请求权,即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的权利。

2. 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请求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请求权的主体,即享有请求权的民事主体;请求权的客体,即请求权所指向的对象;请求权的原因,即导致请求权产生的法律事实;请求权的行使方式,即权利人实现请求权所采用的方式。

四、请求权的行使与消灭

1. 请求权的行使

请求权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依法要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过程。请求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权利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请求权,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 请求权的消灭

请求权的消灭是指请求权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终止。请求权的消灭可以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绝对消灭是指请求权因权利人放弃、权利消灭等原因而终止;相对消灭是指请求权因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同意等法律事实而终止。

五、请求权基础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1.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100台电视机。乙公司支付了50台电视机的货款,但未支付剩余50台电视机的货款。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但乙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可以依据请求权基础理论,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2. 案例二:丙拥有一套房产,租给丁居住。丁在居住期间,未经丙同意,将房产转租给戊。丙发现后,要求丁搬离房产。丁以自己已支付租金为由拒绝搬离。丙可以依据请求权基础理论,要求丁搬离房产。

六、请求权基础理论在我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我国《民法典》对请求权基础理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在《民法典》的总则部分,对请求权的性质、功能、种类、构成要件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在分则部分,对各类请求权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为我国民事审判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利于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七、请求权基础理论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请求权基础理论也将不断发展完善。一方面,请求权基础理论将更加注重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以更好地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请求权基础理论将更加注重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民法体系。

请求权基础理论是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请求权基础理论将在我国民法典的实施过程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为我国民事审判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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