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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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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名言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3-08-19 0次阅读

正义如剑

“正义是文明社会之柱石”,这是英国作家爱德华·吉本在《世界住民的各种宪章》中所说的。法律的存在意义便是为了实现公平和正义,而这正是法律界的重要使命。法律是社会赋予的一种特权,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应该像挥舞剑刃一样,为人们奉献正义,守护社会的正常运行。

正义之剑,意味着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法官和律师都应该以正义精神为指引,真正做到依法判案,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筑起一个受人尊重和信赖的法律体系。

法律治国

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法律作为规范和约束,社会将会陷入混乱和无序。常言道:“法律如同一张无形的网络,它把所有公民都紧紧束缚在一起,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法律的确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作用,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

法律治国,不仅仅是司法机关、法官和律师们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民的信仰和遵守,当每个人都具备法律意识、尊重法律时,社会秩序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人治与法治

“人治是法治的死敌”,这是德国著名作家法迪尔在《德国律师》中所言。人治蔑视法律,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往往陷入专断和恶性循环之中。与此相对应的是法治,它是法律权威的体现,是尊重规则的一种表现。

人治与法治是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无差别,任何人都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在人治社会中,人的意志往往高于法律,这不仅引发了权力专制,更容易导致社会的混乱和不公平。

法官如母

“法官就像母亲,应该能够看见孩子渴求爱的眼睛。”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前院长沃伦·伯格在《法律责任:法官的伦理义务》一书中所说的。法官是司法体系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他们的判决能够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法官应该像母亲一样,具有关爱和公正的品质。他们需要学会倾听,理解被告人的真实意愿,并通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断。母亲的爱不仅是宽容和呵护,更是对儿女成长的合理引导。法官应该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救济。

法律无国界

“法律无国界,正义遍行全球。”这是国际法学家乌戈-格罗修斯在其著作《国际私法研究》中表达的观点。法律作为一种普遍的规范体系,它的作用超越了国界,关乎全球人类的合作与交往。

在全球化的时代,法律的无国界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国际性组织和协定的出现,使得不同国家的法律得以统一和协调;国际商法的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国家间的司法协助机制,增加了对国际犯罪的打击力度。法律的无国界性确保了不同国家之间的公平和正义。

法治并非万能药

“法治并非万能药”,这是美国法学家罗伯特·史蒂文斯在他的讲演中所说的。法治的本质是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规则,但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法律的实施需要人的努力和维护,它需要公民遵守和信任。与此同时,法律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变革。法治并非万能药,没有法律能够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注重培养公民素质,提高法制观念的普及程度。

在法律界的名言中,我们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正义,它们代表着智慧和执着。正义如剑,法律治国,人治与法治,法官如母,法律无国界和法治并非万能药,这些名言在不同的角度展示了法律的精髓和深刻的内涵。

在这个充满挑战和变化的社会中,我们需要更多有识之士加入法律界,用智慧和勇气来守护正义,推动社会的发展。坚守法律专业道义,保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将是每位法律从业者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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