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禹,三代之君,治国有方,为历代后世所仰慕。众位古代君建立了伦理道德的观念于中国古代社会,并提出了治国有道的理念,正是他们运用了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将各种矛盾相统一,实现了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治道不怠,齐民众肃”。通过治理国家,他们实现了民众安居乐业,上下和谐相处的理想状况。他们深知,只有理解和把握事物的发展矛盾,解决矛盾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正如《尧曰》所言,“度芒刺于苞其心也而蓬草不拂,斯谓之仁。”
古圣贤们时时引导我们认识和把握辩证法。老子说:“天网恢恢,不疏不漏。”寓意着天地之道弥漫宇宙,无所不包。在万物的生命中,无处不显现出矛盾和对立面,但是这种矛盾不是排斥对立,而是依赖对立。“道通于天,道纳于地,道场于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正邪、善恶、美丑、先进落后、贤君暴君等矛盾的对立,这样的矛盾是辩证法的基础。没有对立的事物,就无从谈论辩证法。
孔子曰:“人无千日好,无事不旧”。人生充满了矛盾与对立。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等对立情景总是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正因为有了这些对立,我们才有了对事物更深层次认识的可能性。如《论语》中,“朝闻道,夕死可矣。”这是告诉人们要始终保持对真理的追求,永不止步。
墨子认为,“兼爱非爱,共利非利”。墨子的兼爱精神就是兼收并蓄的辩证法路线。全能才是大我所知道的道,那“何事不可为?”就是说明一切都可以背道而驰。“彼一日的也,斯尧余之为尧以殷代之,斯舜余之为舜以殷代之。”墨子提出的“尧舜禹之见主”,也是既具有矛盾又统一的标志。因此人们通晓了“说文必须矛盾”。
孟子在《离嬖》中,指出了事物发展中存在的矛盾与冲突。他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子生于贫寒,非不荣欤?”这个句子从自然界的角度发出的一个真理,正是“矛盾统一论”的道理。事物的积极面和消极面是辩证的存在形式,不能割裂。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得出如坐井观天、互相补充等陈述,告诉人们人类积极性的阵痛是为了实现人类历史发展、物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今息栖息,无所出吾以何反修?”这句话通过对人类最高理想的阐述,以自己最高的动机告诉同志们我们为了什么斗争。
这样一篇高质量的文章就是透过辩证法的名言,从多个角度对辩证法进行了抒发理解与感悟。辩证法,不仅是一种哲学思维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只有通过辩证的思维方式,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方能在复杂多变的现实中不迷失方向,取得持续进步与发展。辩证法不仅适用于个人的生活与成长,也适用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应当学习古代圣贤的智慧,悟出其中的道理,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的繁荣与进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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