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含公益心理咨询、婚姻咨询、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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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辱骂小三犯法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4-18

原配因情感纠纷辱骂第三者(“小三”)的行为可能涉及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具体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传播范围及社会影响综合判断。以下是法律分析及实务指引:


一、辱骂行为的法律性质与责任

1. 民事侵权:名誉权侵害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24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 辱骂内容具有贬损性(如“妓女”“骗子”等侮辱性言辞);

    • 行为指向特定对象(明确针对小三);

    •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传播(如微信群、朋友圈、公共场所)。

    • 构成要件

    • 法律后果
      法院可判令原配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数百至数千元)。

2. 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

  •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在公共场所(如小区、单位)当众辱骂;

    • 通过社交媒体传播辱骂内容(如抖音直播、微信群)。

    • 适用场景

3. 刑事犯罪:侮辱罪

  • 法律依据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 辱骂行为导致小三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如被单位辞退、抑郁症诊断证明);

    • 传播范围广泛(如微博热搜、点击量超5000次);

    • 造成自杀等严重后果。

    • 入罪标准


二、司法实践中的关键判断

  1. “过错相抵”原则的有限适用
    即使小三存在插足婚姻的过错,法院通常不会因此免除原配的侵权责任,但可能酌情减轻赔偿金额(如江苏某案例中,小三过错减轻原配30%责任)。

  2. “私下辱骂”与“公开传播”的区分

    • 夫妻私下争吵中辱骂小三(无第三方在场),一般不构成侵权;

    • 若将辱骂内容通过短信、微信发送给小三本人,可能被认定为“骚扰”,但难以构成名誉权侵权。

  3. 证据形式影响判决

    • 文字记录(聊天截图、短信)易被法院采信;

    • 口头辱骂需证人证言或录音(偷录合法,但剪辑后可能无效)。


三、原配的合法替代方案

  1. 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 起诉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民事案件);

    • 追究配偶重婚罪(刑事自诉)。

  2. 理性表达诉求

    • 在离婚诉讼中提交证据,要求多分财产(《民法典》第1087条);

    • 通过律师函警告小三停止介入婚姻。

  3. 心理疏导与家庭修复

    • 寻求心理咨询师帮助,避免情绪失控;

    • 尝试婚姻调解,评估关系存续可能性。


四、风险案例警示

  • 案例1(治安处罚)
    原配在小区内用喇叭循环播放“XXX是小三”,导致小三被围观,警方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原配拘留3日。

  • 案例2(民事赔偿)
    原配在微博发布小三照片并配文“专业勾引男人的贱货”,法院判决原配赔偿精神损害5000元并删除帖子。

  • 案例3(刑事犯罪)
    原配长期短信辱骂小三“不得好死”,导致小三自杀未遂,法院以侮辱罪判处原配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五、律师建议

  1. 绝对禁止行为

    • 使用扩音器、大字报等公开羞辱;

    • 在社交媒体发布小三照片或侮辱性标签;

    • 组织他人共同辱骂或骚扰。

  2. 安全操作原则

    • 证据私有化:所有出轨证据仅向法院或律师提供,不得外传;

    • 匿名化处理:若需舆论支持,隐去小三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

    • 聚焦经济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多分财产,比情感报复更实际。


总结

  • 辱骂小三可能违法,原配可能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

  • 法律维权优于情绪宣泄:起诉返还财产、追究重婚罪是合法且高效的选择;

  • 控制情绪是自我保护:避免因一时冲动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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