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含公益心理咨询、婚姻咨询、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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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方法可以曝光小三?原配曝光小三犯法吗?原配曝光小三聊天记录犯法吗?如果原配把小三信息公布犯法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4-18

原配曝光第三者(“小三”)的行为可能涉及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风险,需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边界。以下是具体法律分析与操作指引:


一、曝光小三的常见方式及法律风险

1. 公开小三个人信息(姓名、照片、住址等)

  • 法律风险

    • 违反《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保护):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

    •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未经同意不得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 可能后果:被起诉侵犯隐私权,承担民事赔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若情节严重(如引发网暴),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散布他人隐私)或《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 公开聊天记录(含露骨内容)

  • 法律风险

    • 聊天记录属于“私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公开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的侵害隐私权。

    • 若聊天记录中包含他人身份信息(如微信号、手机号),可能同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 例外: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属于合法使用,但不得在社交媒体或公开场合传播。

3. 网络发帖控诉或线下公开羞辱

  • 法律风险

    • 若内容失实或使用侮辱性语言(如“妓女”“骗子”),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侵权)或《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

    • 若引发群体性辱骂或线下骚扰,原配可能需对扩大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二、原配曝光小三是否合法?

合法情形

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曝光不违法:

  1. 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交:向法院或律师提供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但不得对外公开。

  2. 刑事报案材料:如举报重婚罪时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据。

违法情形

任何形式的公开传播(如微信群、微博、抖音、张贴大字报)均可能违法,即使内容真实。法律逻辑是:

  • 过错方不丧失基本权利:小三的插足行为不意味着原配可随意侵犯其隐私权或名誉权。

  • 公众同情≠法律豁免:即使舆论支持原配,法律仍会优先保护公民人格权。


三、合法替代方案

1. 通过司法途径追责

  • 起诉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民事案件);

  • 提起刑事自诉(重婚罪)。

2. 有限度披露

  • 在离婚诉讼中申请不公开审理,保护隐私;

  • 在律师指导下向配偶施压,要求其终止婚外关系。

3. 心理疏导

  • 通过心理咨询或亲友支持缓解情绪,避免因冲动采取非法手段。


四、司法实践案例参考

  1. 案例1(隐私权侵权)
    原配在微信群公开小三身份证照片及开房记录,法院判决原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公开道歉(2021年浙江某法院判决)。

  2. 案例2(名誉权侵权)
    原配在抖音发布视频称小三“勾引男人”,因无法证明全部内容真实,被判赔偿5000元并删除视频(2022年广东某法院判决)。


五、律师建议

  1. 绝对禁止行为

    • 公开小三及家人的个人信息;

    • 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虚构事实;

    • 组织他人骚扰小三(如电话轰炸、上门闹事)。

  2. 安全操作建议

    • 所有证据仅用于诉讼,由律师协助处理;

    • 若需舆论支持,可匿名化描述事件(隐去姓名、照片、地址);

    • 优先追求经济利益(多分财产、索回赠与),而非情感报复。


总结

  • 曝光小三可能违法,原配可能从受害者变为加害者;

  • 法律武器比舆论更有效:通过起诉追回财产或追究重婚罪,既能维权又避免法律风险;

  • 情绪管理至关重要:寻求专业支持(律师+心理咨询)是理性解决问题的关键。

: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维权需在合法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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