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重大人生启示录》如何阅读更多文字?请点击:https://www.anxltklyy.com/rensheng/zhongdarenshengqishilu/149230.html
在中国,各民族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活动合法权利。关于汉族人是否可以去西藏出家的问题,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宗教政策以及实际情况综合理解:
1. 法律与宗教政策的基本原则
平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均享有依法信仰宗教的自由,包括出家修行的权利。
依法管理:宗教活动需在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如寺庙)进行,并遵守国家关于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2. 藏传佛教的特殊性与传统
传承与仪轨:藏传佛教有其独特的传承体系、戒律制度和修行传统。出家需经过寺庙的严格考核,包括学习藏语、佛学经典、修行方式等,并得到寺庙高僧或宗教团体的认可。
文化融入:藏传佛教寺庙的修行生活与藏族文化紧密相关,汉族人士若希望出家,需尊重并适应其语言、习俗和宗教仪轨。
3. 实际操作的注意事项
寺庙接收意愿:是否接纳汉族人士出家,最终取决于具体寺庙的传统和管理规定。部分寺庙可能因语言、文化差异或传承要求,对非藏族申请者持谨慎态度。
合法程序:出家需通过正规渠道申请,经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根据《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宗教活动需符合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制度。
4. 建议步骤
深入了解:系统学习藏传佛教教义,明确自身信仰动机,避免因文化猎奇而仓促决定。
联系沟通:直接咨询西藏地区合法登记的寺庙或佛教协会,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尊重传统:若决定出家,需以谦逊态度接受寺庙安排的修行和学习,尊重当地宗教习惯。
5. 民族团结与法律底线
国家始终强调民族团结,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无论民族背景,宗教活动均需遵守法律,不得以宗教名义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等社会事务。
总结
汉族公民理论上可以依法申请在西藏的藏传佛教寺庙出家,但需满足宗教传统、语言文化适应、寺庙接收意愿等多重要求。实践中,建议以虔诚信仰为出发点,通过合法途径与相关宗教团体充分沟通,尊重宗教仪轨和民族习俗,方能实现修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