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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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社会学强调法律的社会建构性。法律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社会相互依存、互动发展的产物。法律的制定过程受到社会背景、历史文化、政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通过研究法律制定的社会背景和影响因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目的和意义。
其次,法社会学强调法律的双向塑造性。法律不仅对社会产生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的影响和塑造。社会、文化和经济因素会引起法律的变革和调整,而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又会对社会行为和价值观产生影响。通过分析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实践效果和社会反馈。
再次,法社会学强调法律的多维性。法律并非简单的规则和制度,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法律本身、法律实施机构和法律参与者。法社会学通过研究法律的多个层面和参与主体,探索法律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实际运作和应用情况。这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为法律改革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再者,法社会学强调法律的文化相对性。法律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化差异的影响,不同文化中的法律观念、法律实践和法律制度存在差异。法社会学通过比较研究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现象和制度,帮助我们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中的法律多样性,推动法律发展与文化对话的进程。
最后,法社会学强调法律的正义性。法律的存在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正,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法社会学研究法律的执行与效果,评估法律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通过法律的反思和改进,我们可以不断迈向更加公正和有效的社会法律秩序。
总之,法社会学基于以上诸多原理,致力于探讨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影响机制。通过深入研究法律的社会建构性、双向塑造性、多维性、文化相对性和正义性,我们可以全面理解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为实现更加公正与和谐的社会法律秩序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