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重大人生启示录》如何阅读更多文字?请点击:https://www.anxltklyy.com/rensheng/zhongdarenshengqishilu/149230.html
法律人类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与人类社会文化之间关系的学科。本文从法律人类学的定义、研究方法、发展历程、主要理论、研究意义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律人类学的内涵与外延。
一、法律人类学的定义
法律人类学是一门探讨法律现象与人类社会文化之间关系的学科,涉及法律制度、法律观念、法律行为等多个层面。它关注法律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法律人类学既注重对法律现象的描述和解释,也关注法律制度的变迁与演化。
二、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方法
法律人类学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包括田野调查、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等多种手段。田野调查是法律人类学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制度的具体运作。历史研究则关注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通过对比不同时期的法律规范,揭示法律发展的规律。比较研究则通过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寻找法律现象背后的共性与差异。
三、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历程
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一些学者开始关注法律现象与人类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20世纪中叶以来,法律人类学得到了迅速发展,涌现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法律人类学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法律人类学的主要理论
法律人类学的主要理论包括:功能主义理论、结构主义理论、符号互动主义理论等。功能主义理论认为法律是人类社会为了解决冲突和维护秩序而发展出的一种制度。结构主义理论则强调法律制度与经济、政治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符号互动主义理论则关注法律制度在个体层面的运作过程,认为法律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互动建立起来的一种共识。
五、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意义
法律人类学的研究对于理解法律现象的本质、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法律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法律制度的内在逻辑,为法律改革提供理论依据。法律人类学还有助于提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推动法治建设。
六、法律人类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法律人类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关注和研究。学者们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人类学理论体系。目前,我国法律人类学的研究领域已经涵盖了法律文化、法律心理、法律史等多个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水平和实践应用仍有较大差距,有待进一步发展。
法律人类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现象与人类社会文化之间关系的学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通过对法律人类学的阐述,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制度的本质与变迁,还可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启示,促进法律人类学在我国的研究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