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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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和
哲学是两门独立但又紧密相关的学科,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互影响又相互独立。法学作为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的学科,强调规范性和实践性;而哲学则从理性和普遍性的角度探讨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虽然两者在理论和方法上存在差异,但它们却互相补充和推动,共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法学与哲学的交互影响
法学和哲学既有相互独立的领域,也存在交叉融合的现象。首先,法学借鉴哲学思想,使法律理论更加深入和丰富。人权、正义、公平等概念都是法律中重要的价值取向,而这些概念正是哲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其次,哲学反思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效果,推动法学发展。哲学思考法律的合理性、道义性,可以揭示法律的内在规律和局限性,为法学的改革与创新提供思路和方向。因此,法学和哲学的交互影响使得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和先进。
法学与哲学的独立性
尽管二者存在交互影响,但法学和哲学仍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重点关注法律的适用和效果。它借助法理学、法律比较学等具体方法,探究法律的具体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支持。而哲学则强调理性思考和普遍性原则,关心现象背后的本质和意义。哲学运用逻辑学、伦理学等方法,研究一般规律和普遍规范,通过思辨推演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则。
法学与哲学的互补性
尽管独立性出现在法学和哲学之间,但两者也有着互补之处。法学作为具体实践的学科,需要借鉴哲学的理论思考,使法律规范更加科学、公正和有效。哲学通过提供道德、伦理、政治等方面的思考,为法学提供了理论指导,促进法律的进步和发展。由此可见,法学和哲学既是相互独立的学科,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法学和哲学是两门紧密相关的学科,尽管独立性和交互影响并存,但它们的关系是互补而非替代的。法学和哲学的交互合作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法律体制的创新。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法学和哲学的相互影响与融合,推动法律与人文精神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