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重大人生启示录》如何阅读更多文字?请点击:https://www.anxltklyy.com/rensheng/zhongdarenshengqishilu/149230.html
在导言中,黑格尔强调了法律的本质是自由的表现。人们常常认为法律是一种限制和束缚,但黑格尔却认为,法律是人们自由意志的表现和体现。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是强制性的规定,更是人们将个人自由归纳为普遍意志的产物。它通过规范行为、保障权利与自由,让个人的自由得以实施和保护,使整个社会达到和谐与稳定。
黑格尔进一步指出,法律也是伦理道德意识的体现。人们在实践中产生的行为规范与伦理观念逐渐演化为法律制度。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规训,通过道德的内在化,使人们具备自律和尊重他人权利的能力。法律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追求公平与正义,它不仅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通过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导言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其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代社会,法律作为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在法治社会中,人们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充分保障,为每个人提供了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
然而,黑格尔也意识到法律存在着不足之处。他认为,法律作为一种抽象的规范,不能完全准确地适应人们多变的具体情况。法律的普遍性与抽象性会忽视个体的差异,导致对个人需求和特殊情况的忽视。因此,法律的完善还需要通过人们的实践与追求不断地完善与发展。
在黑格尔的思想中,法律与伦理道德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伦理道德意识是法律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反映了社会的价值观念与公共意识。法律则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与权利,为伦理道德提供了实现的框架与保障。只有法律与伦理道德相互结合,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保障人们的自由与尊严。
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导言揭示了法律的本质,强调了法律的自由表现和伦理道德意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保障人们的权利与自由,更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手段。然而,法律也存在着不足,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通过深入研究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导言,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意义,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